一、成都出口加工区的设立
四川成都出口加工区是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首批出口加工区,设在国家级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规划为“一区两园”,总面积3平方公里,分别位于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和西部园区。南区2001年6月通过国家验收,建成面积0.6平方公里;西区2003年11月建成并通过国家验收,建成面积2.2平方公里。
四川成都出口加工区(西区)坐落在成都市西--“成都??都江堰??九寨沟”黄金旅游通道入口,成都市成灌高速公路入口处西北侧,距市区6公里,成都双流国际机场22公里,火车北站8公里,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越,拥有良好的投资环境,享受国家级高新区和出口加工区的各种优惠政策。
二、主要优惠政策
出口加工区按照“境内关外”模式进行管理的特殊经济区域,在税收、海关通关监管等方面享受特殊优惠政策:
进口免税: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维修用零配件、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机器、设备、建设用基建物资,自用的办公用品免征海关海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出口免税:加工后出口的产品免征增值税。
进料保税: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及消耗材料全额保税。
快捷通关:“一次报关、一次审单、一次查验”;全封闭、卡口式24小时服务监管;不实行保证金台账,取消《登记手册》;计算机联网。
三、管理服务体系
按照企业不出园区办结外贸出口手续的思路,建立了高效、精简的管理服务体系
(一)管理机构
1、成都海关驻加工区办事处
成都海关现场处在出口加工区现场办公,负责对出口加工区的海关监管。包括货物进出区审批、监管,对园区企业遵守海关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等。
2、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驻加工区办事处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陆运办在出口加工区现场办公,负责出口加工区检验检疫工作。
3、四川成都出口加工区管理办公室
2001年2月13日,四川成都出口加工区管理办公室经成都高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设立(成高机编[2001]1号),为高新区管委会(出口加工区管委会)的局级机构(按成都市二级局对待),内设综合处、企业服务处和园区管理处三个内设机构。主要职能是:负责加工区的招商引资,企业进区的服务工作;负责加工区内加贸易业务管理及企业进境货物、物品的审批;负责加工区内物业管理的软硬件设施建立及维护;协调与省、市政府、成都海关和高新区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关系;出口加工区管委会赋予的其它职能。
(二)服务体系
1、4家银行在加工区设立机构及网点;
2、物流、货代、仓储公司入区开展业务;
3、1家保险机构在加工区建立服务网点。
项目数据:
项目数据:
一、参考电价 电价:0.43元/度
二、参考水价: 工业用水:1.20元/m3 (现自来水公司执行价为2.05元/ m3) 生活用水:1.20元/m3 (现自来水公司执行价为1.70元/ m3)
三、参考气价: 工业用气:1.12元/m3 (工业用气免收接口费) 生活用气:1.30元/m3 以上价格执行时间为2006年5月1日。
一、成都出口加工区的设立
四川成都出口加工区是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首批出口加工区,设在国家级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规划为“一区两园”,总面积3平方公里,分别位于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和西部园区。南区2001年6月通过国家验收,建成面积0.6平方公里;西区2003年11月建成并通过国家验收,建成面积2.2平方公里。
四川成都出口加工区(西区)坐落在成都市西--“成都??都江堰??九寨沟”黄金旅游通道入口,成都市成灌高速公路入口处西北侧,距市区6公里,成都双流国际机场22公里,火车北站8公里,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越,拥有良好的投资环境,享受国家级高新区和出口加工区的各种优惠政策。
二、主要优惠政策
出口加工区按照“境内关外”模式进行管理的特殊经济区域,在税收、海关通关监管等方面享受特殊优惠政策:
进口免税: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维修用零配件、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机器、设备、建设用基建物资,自用的办公用品免征海关海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出口免税:加工后出口的产品免征增值税。
进料保税: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及消耗材料全额保税。
快捷通关:“一次报关、一次审单、一次查验”;全封闭、卡口式24小时服务监管;不实行保证金台账,取消《登记手册》;计算机联网。
三、管理服务体系
按照企业不出园区办结外贸出口手续的思路,建立了高效、精简的管理服务体系
(一)管理机构
1、成都海关驻加工区办事处
成都海关现场处在出口加工区现场办公,负责对出口加工区的海关监管。包括货物进出区审批、监管,对园区企业遵守海关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等。
2、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驻加工区办事处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陆运办在出口加工区现场办公,负责出口加工区检验检疫工作。
3、四川成都出口加工区管理办公室
2001年2月13日,四川成都出口加工区管理办公室经成都高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设立(成高机编[2001]1号),为高新区管委会(出口加工区管委会)的局级机构(按成都市二级局对待),内设综合处、企业服务处和园区管理处三个内设机构。主要职能是:负责加工区的招商引资,企业进区的服务工作;负责加工区内加贸易业务管理及企业进境货物、物品的审批;负责加工区内物业管理的软硬件设施建立及维护;协调与省、市政府、成都海关和高新区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关系;出口加工区管委会赋予的其它职能。
(二)服务体系
1、4家银行在加工区设立机构及网点;
2、物流、货代、仓储公司入区开展业务;
3、1家保险机构在加工区建立服务网点。
四川成都出口加工区是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首批出口加工区,设在国家级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规划为“一区两园”,总面积3平方公里,分别位于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和西部园区。南区2001年6月通过国家验收,建成面积0.6平方公里;西区2003年11月建成并通过国家验收,建成面积2.2平方公里。
- [办公电话]:87958128
- [发布日期]:2010-01-08



